启元十四年,景国。
一道邋遢瘦小身形在热闹集市中撒腿飞奔,闪身进了几条狭窄小巷中灵活穿梭,还时不常地回头谨慎观望着。
见确实没人跟上来,这个衣服破烂不堪、面容灰头土脸的小乞丐才彻底放松下来,挑了个干净的墙角坐下,洋洋得意地拆开自己刚偷来的钱袋。
可还没等他数完自己到底偷了多少钱,边上凭空多出一股巨大力气,扭得他耳朵都要掉了。
小乞丐疼得顿时眼泪汪汪,往身侧瞥了一眼便吓得他顾不上疼,嘴上连忙求饶。
“歆姐姐,歆姐姐,我错了。”
被唤作歆姐姐的正是跟着简衍下凡的元歆,她此时的年岁比小乞丐也大不了几月,但不同的是,身着男装的她倒是远比小乞丐这一身脏乱破烂要干净妥帖得多。
小乞丐知道自己犯了大忌,想下跪求饶,但是耳朵还在人家手里揪着,不仅那手劲简直叫人永生难忘,还有越发向上的趋势,根本由不得他跪下。
“我真错了,都怪我这手,”说着,小乞丐用自己的左手轻轻拍打着右手,那力度看着就像摸只小猫脑袋,“那男子不但俊美非凡,就连钱袋子也是漂亮的紧,与其装束浑然一体,我一时控制不住,起了歹心。”
元歆向男孩怒目而视,恨铁不成钢道:“你们都发过誓,日后绝不会再以偷盗为生,这才过去几月,竟再犯!”
小乞丐讨好地将钱币银子又尽数装回钱袋,系好结后双手恭敬地捧到元歆面前。
小乞丐乖巧地讨好道:“都认姐姐处置。”
元歆这才收回手,小乞丐的耳朵已经被扭得通红,像被冻伤一般。
顾不得去捂着耳朵,小乞丐眼巴巴地看着元歆不慌不忙地接过钱袋,拿在手上颠了颠,声音厚重又踏实,颇有分量。
元歆这才松了眉头,看向小乞丐的凌厉目光瞬间变得如慈母般疼爱。
元歆柔声问:“你可是缺钱用?”
小乞丐弱声答:“不缺。”
元歆探手摸向自己腰带,掏出二两碎银抛给小乞丐。
“这些够你们撑上个把月,若是再缺钱切不可对我隐瞒,今日之事便罢了,日后不许再犯。”
不容小乞丐道谢,元歆转身离开,只留小乞丐呆立原地望着她的背影。
元歆在集市上闲逛着,想着若是有人丢了钱袋,必然会四处寻找,不用多久便能知道此人下落。
但元歆愣是逛遍集市,看遍众生各相,也没见着哪位人士着急自己钱袋不翼而飞了的。
元歆正闲逛寻人时,市集边上的烟云楼二楼窗边坐着两人,皆为男子。
其中一位外着月白锦袍、内着玄色长衬,腰上系着金边玉带,全身无一样配饰,潇洒飘逸、柔顺光滑的黑发极为自然地披散在身后。通身气宇轩昂、卓尔不凡,身材高大精壮却不显粗犷鲁莽,配上黑衬白衣只觉优雅矜贵,犹如天神下凡。
反观坐他对面这位,气质样貌竟与他截然相反,红衣似火、风流倜傥,身躯高大但并不强壮,黑发柔肤,眉眼精致如画、妩媚多情,乍一看,不知是哪里的绝色美人或是倾国祸水。
红衣男人潋滟双眸自然而然地望向窗外,红唇轻启,漫不经心地问道:“岳凌,刚才那孩童拿你钱袋,你为何不加阻止,任由他拿去?”
岳凌薄唇微勾,朗声答道:“一个钱袋而已,不值一提。”
红衣男人似是感叹:“即便困在那冥北近五百年,你天性倒是未曾改变,还是如此良善。”
“凡人一生本就极苦,”岳凌似是感怀,苦笑一声,“何况是个无依无靠、乞讨为生的孩童,一个钱袋对我来说实在不足挂齿,却能保他数月不受饥饿之苦。”
听此,红衣男人轻笑一声,叫人辨不出这笑中有何等深意。
“想必这五百年来,你是日日夜夜念着与元歆在凡间的那段前尘过往,即便是与她毫不相干之事,你也能借情于此,”红衣男人眼神目光轻挑,语气揶揄,“看来不出百年,你便能羽化成仙了,到时候何必废这些心思出此下策,你大可以在仙界与元歆再续前缘。”
“朝亦,”岳凌无奈一笑,“你明知仙界无我容身之地,若是不借简衍历劫之际引她下凡,怕是她再也念不起我。”
朝亦狂妄地一甩衣袖,那道劲力竟惹得桌案和其上酒器晃动不止,挑眉怒目间那股嚣张气焰竟如一代王者睥睨天下。
“念不起便念不起,她既将你困于冥北山,便意在与你恩断义绝,此生不复相见,她不顾及往日情分,我们又何必对她念念不忘。”
面对朝亦突如其来的悲愤恼怒,岳凌只觉有趣。
“她尚为凡人时,你便总与她动气,而后她神体已成,你对她便更无好颜色,”岳凌挑眉一笑,意味深长地试探道,“如今五百年已过,你倒如我一般始终不变,如今看来,你愿与我一道做这无用功,不仅是因我竭力相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