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非专业认识,全是编的,不许骂,骂我我就哭)
王主管啊下意识想摸手机,给负责人打电话搬救兵,但丛琅根本没给他这个机会,直接把在合同复印件摆在桌上。
“我的当事人签约时未满十八岁,根据《合同法》第四十七条,这类合同需要法定代理人追认才生效。”他点着签名处的日期,“按道理来讲,现在就算他想走,你们也没办法不是?”
“最多不过是最后闹到法庭上,我想,你们这么大个公司,为留住一个小主播,犯不着大动干戈……”这话说得轻巧,但里面蕴含的威胁,王主管还是听出来了。
公司的法务部就是一个摆设,全是上头安排进来的关系户,他就知道迟早会出事。
看吧,现在报应来了。
不过这事儿他也做不了主。
木木现在,那可是一晚上好几百万收益的摇钱树,他可不敢就这么把人放走。
说到底,还是要把负责人叫来。
丛琅和木木对视一眼,他们早就料到不会太顺利,所以还有后招。
虽然有点不厚道,但人都是自私的,能把自己摘出来,谁还会去考虑别人?
负责人赶来之后,第一句话就是不同意:“当时有监护人在场作证!合同完全合法!”
反正都过去这么多年,木木家里情况特殊,上法院也有得掰扯。
饶是木木见识过他的厚脸皮,这会儿也被他这话气得拳头梆硬。
丛琅递给他一个安抚的眼神,然后从手机里,点开自己的关注列表,上面一长串全是这家公司的主播。“这些人与我当事人同期签约,其中未成年不止他一个。”
“放一个人走还是跟一群人打官司,想必贵公司应该有考量吧。”
言外之意就是,你今天不放人,明天我就搅合这群人一起去告你。
负责人一拍桌子,“你简直就是个无赖!”
“没办法。”丛琅后退半步,弹了弹身上不存在的灰,“面对什么样的人,我就是什么态度。”指桑骂槐的本事,丛大律师练就的炉火纯青。
负责人成功被他威胁住,开始思考这件事的后果。
公司是有钱,但真较起劲来,只怕会有不小的损失,为一个木木,不值当。
可他们也不能吃下这个闷亏。
“解约可以。”负责人咬牙翻到合同最后一页,“按照上面的条件,把赔偿金交了就可以走人!”说完,又把事先打印出来的流水甩在桌面上,那是盛典这几天,沈昭意给木木刷的总额。
丛琅都懒得去看那账单。
开什么玩笑,他都说了这合同不具备法律效益,我还按照上面的条款交什么天价违约金。
反正今天就是,要钱没有。
要人,那咱就法院上见。
王主管还是第一次见这种像泼皮一样的律师,他现在是生怕这两人打起来。
只听负责人声音拔高:“那你到底想干嘛!我们是开公司的,不是做慈善的,想解约,也得拿出个谈判的态度来啊!”
他是真没招了。
谁知道看着文质彬彬的一个人,做起事来,怎么跟流氓一样啊!
丛琅知道他肯定在心里骂自己,也没生气,从包里掏出早就准备好的清单,开始先礼后兵。“你也别这么大的气性,咱们也不是不讲理的人。”
“我的当事人,这合同本来还有四个月才算到期,但这不是提前要走嘛。”
“所以赔偿我们就按照之前每个月的实际到账分成,给你们把剩下四个月的补上,这样大家都不吃亏,你说是吧?”
负责人听了之后,要不是王主管拉着,他都准备冲上去给丛琅一拳。
什么叫不吃亏?
这可是多个零少个零的区别,简直做梦!
见丛琅还是一副,“你不能接受这事儿就没得谈”的态度,负责人只好看向木木,想打打感情牌。好歹当初他也是自己领入行的。
可这小子从头到尾一个字没说,始终保持沉默。
最后在丛琅的一番口舌之争下,赔偿金还是按照刚才提出的方案交付。
四百二十万,直接当面转过去的。
王主管看着这熟悉的一幕,猛然想起,姜姜和木木,背后好像是同一个老板吧?
这六旬老太,怎么这么好“救风尘”?
跟他抱有同样想法的,还有裴焰。
昨晚知道沈昭意已经回S市后,他让小圆再去问问上次说的那事儿。
没想到这人,十分耿直。
【沈姐,裴队让我再问问你,港城那边要不要一起去。】
当看见这句话出现在自己微信上,以及沈昭意跟在后面的那个“?”时,裴焰两眼一黑,然后拿着手机从训练场离开。
他得去经理办公室问问,是不是自己最近哪里把人得罪了,要整这么一出。
但小圆今天压根儿没来车队,正在赛事组那边做抗压训练。
不过,有的人却来了。
当裴焰在办公室扑了个空后,转头再回训练场时,正好撞见沈昭意跟陈弘和周一凌在一旁聊着些什么。她什么时候来的?!
带着这个疑问走过去,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