阅读设置(推荐配合 快捷键[F11]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)

设置X

对不起(2 / 3)

子宽大,他一把将袖子撸到了胳膊根上;沈禾本不愿意看,耐不住胳膊一直往眼前凑,她只好皱眉看了一眼一一一眼便愣住了。

季松胳膊很长,腱子肉把胳膊撑得很粗,上面伤疤连着伤疤,层层叠叠地彼此覆盖着。

季松指着手臂,可那块有三四道刀疤,沈禾根本分不清他说的是那一道。“你……“沈禾下意识皱眉。她伸手过去,快碰到他胳膊时又收回了手,像是怕他疼,只隔着寸余的虚空缓缓滑过:“你身上……怎么这么多疤?”季松微微错愕,下意识要将衣袖抹下来。

衣袖却被沈禾捏住。她紧锁眉头不依不饶:“子劲,到底怎么回事?”季松意兴阑珊地别过头,显而易见地不想多谈;可她不依不饶,季松只得开口:“我这个千户,可是实打实从战场上杀出来的,有些伤疤也属常事。“这是……心疼我了?还是怕我战死沙场,你做了寡妇?”“瞧见这个都怕,日后我脱了衣裳,你还不得吓哭啊?”季松打着哈哈开玩笑,趁着她失神,一手将袖子抹到手腕,重新坐回到椅子上。

夏日的风有些燥热,季松心绪不宁,端起茶杯又是温热的茶,他愈发觉得难捱,霍然起身道:“天热了,咱们回屋去一一”衣袖被什么拽住了,轻轻将他拴在原地。

季松垂眼望着拉着自己衣袖的手。

她没有拉自己的手腕,更没有牵自己的手,只是轻轻拽住一角衣袖,袖子被她押得平整。

她垂眼望着那段衣袖,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,过了好久才轻声道:“季松,你有没有遇到过危险?”

危险?

当然有。

他十六岁上了战场,回来时人变成了血人,鲜血顺着胳膊往下滴,硬生生把周身漆黑的马儿染成了黑里透红的燕脂玄色。其间危险不计其数,他居然没感到害怕,只是一次次举起长刀挥了下去,收兵后才觉出疲倦后怕。

这身伤疤向……于他而言是勋章,是他征战沙场的明证。袖子越收越紧,被她拽出深深的折痕,季松转身,揉着她发顶轻笑:“这是我该做的事情。”

“我吃穿用度,莫不取之于民脂民膏,就该庇佑一方生民。”沈禾依旧沉默着,季松叹息:“苗苗怪我轻视他人性命,是不是?”“有时候我在想,我把你拉到我的生活里,究竞是对是错?”“做我们这行的,他人性命、自己性命全不当作一回事。”“我的叔叔伯伯们曾经玩笑,说打仗打到最后,就看谁不要命,就看谁不怕死。”

“说这些话的人,有些死了,有些还活着。”“或许我也会死。我身上有许多疤,是我在阎罗殿走了一圈又跑回来的证据。”

“真有那么一天我不会做逃兵。但是苗苗,你从未经历过这些。”“你连手板都没有挨过,让你和我在一起,还真是……季松说不出话来。

她连手板都没有挨过,身娇体柔地磕磕碰碰就是一片淤青,被父母保护得一副天真之态;他自幼活得糙,爬树摸鱼打架骂人无一不精,即便长辈不打,他也能弄出一身伤来。

他不觉得弄出伤来有多难受,可她与他截然不同,偏又生活在一处。他心疼她,她想要的,他都能想办法给她弄来;可她要是想走,他万万不会答应。

这么自私的念头,季松怎么敢让她知道?

“你坐下,“沈禾抬眼时双目莹莹:“季松,你为什么回京?为什么娶我?”季松猛地扭头避开她眼睛,心头不详越来越浓厚。她一直不肯信他。

一开始觉得他给她身家存着算计,后来宁愿觉得他是见色起意看上了穗儿,也不肯相信他喜欢她,是不是因为……知道了些什么?沈禾不依不饶地接着问:“季松,你坐下说。”季松缓缓坐下,一时苦笑起来:“苗苗发现了?”“我来京城,为的是……为的是结交权贵,日后好大展宏图,征战沙场。”“打仗不是那么简单的事。练兵的粮饷器械……要朝廷出。”“没有钱粮,我什么也做不了。”

“偏偏武将手里有兵,不比文官受信赖,原先我又一直装纨绔……得给自己找个改变的理由。”

“成家立业,这是再合适不过的借口。”

“我闹得越大,别人越相信我是转了性子。”“即便是旁的人,我也会大张旗鼓地对她好。”“荷包也好、冠带也好,我固然喜欢,也有着闹大的心思。”“喜欢你不假,不过……初见时,确实存着利用你的心思。”“原先…也不知道会喜欢你到这种地步…”“我现在对你…养闺女都没这么事无巨细。”两人又沉默起来。

季松被沉默煎熬着,忍不住先开了口:“对不起。”“我的苗苗这么聪明,肯定看得出我的目的。”“你不信我,是我活该。”

沈禾抿抿嘴,险些笑出眼泪来:“有什么好道歉的。”“非要说的话…商户女嫁给侯府公子,怎么看都是我占了便宜。”“何况,如你所言,你对我,比养闺女还精细,“沈禾没忍住笑出声来:“咱们都别管过去了,好不好?”

她这一年半载的寿命,想那么多怪累的,不如好好和季松做一年的恩爱夫妻。

季松抬眼望她,目光殷切,想听她也坦白。坦白她利用他退婚。

并非一定要拉着她沉沦,只是想知道她信他。沈禾被他热切的

上一页 目录 +书签 下一页